大连输油管道爆炸概况
事故原因:一艘30万吨外籍油轮在卸油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输油管道爆炸。
人员伤亡:没有人员伤亡的报道。
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导致部分原油泄漏入海。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立即于6月16日连夜赶赴大连,指挥海上溢油应急反应工作。
2010 7月16日18: 20,大连新港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导致部分原油泄漏入海。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立即组织专家组连夜赶赴大连,指挥交通系统力量开展灭火和清污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海上油污应急处置工作。
李在10接受17电话采访时介绍,目前,“海巡021”、“海巡028”、“海巡0200”、“海巡0202”等4艘海事执法船已前往现场,对油污情况进行监控,并部署围油栏。大连港专业救助船“北海救113”、“北海救198”和14消防拖轮、1消防船已在火区布设围油栏,喷洒消防泡沫,控制海上火势和油污。至6月5438+07日9时,事故附近仍有原油泄漏入海,辽宁海事局正全力组织海上油污清除和灭火。交通运输部还协调河北、天津、山东海事局调集围油栏、消油剂、吸油毡等清污设备迅速支援大连。
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负责人介绍,6月5438+07日2时37分,大连新港港区海域出现明火,面积约8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为确保海上船舶安全,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迅速采取措施,安排大连新港港区所有船舶撤离。同时通知在附近锚地锚泊的船舶做好撤离准备,防止火势向锚地蔓延,引发次生事故。2011165438 10月,国务院对辽宁省大连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其中,2010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为特别重大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4起事故的6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4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0年7月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大量原油泄漏,造成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燃烧,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1名工人轻伤,1人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重伤。据统计,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石油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同意、中石油燃料油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香城公司使用天津汇胜达公司生产的“硫化氢脱除剂”,非法充装原油库输油管道,在罐车停止卸油时继续充装,导致“硫化氢脱除剂”在。
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上海相城公司非法承包加药业务;天津汇胜达公司非法生产“硫化氢去除剂”,隐瞒其危险特性;中国石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认真执行承包商施工安全审核制度;中石油燃料油有限公司未经安全审核签订原油脱硫化氢处理服务协议;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及下属石油储运公司未提出硫化氢脱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大连安监局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
国务院批准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上海相城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李伟、天津汇胜达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张海军、总经理张德胜、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刘长东、中石油集团市场部主任沈坤等14名责任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 29名责任人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其中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蒋洁敏被给予警告处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新华、廖永元分别给予党纪处分;给予中石油集团副总裁、中石油集团安全总监何较大行政处分;给予中国石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立华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石油燃料油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明宇行政记过处分;大连中石油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公司董事长张景富被依法免去董事长职务,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大连中石油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孙宏伟,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陈石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天津汇胜达公司、上海相城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给予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责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向国务院SASAC作出深刻检查。
事故发生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的所属企业已先后发生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10 24”火灾事故、大连石化公司2010“7.116”火灾事故、“8.29”火灾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对这三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的处理意见,* * *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原总经理、中石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焦、大庆石化建设公司执行经理等35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大庆石化建设公司、大连七星监理公司、大连甘井子北方石化机械配件厂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批准了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油库安全、消防、环保隐患排查,限期彻底整改;全面清理整顿在建油库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大型油库和化工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制定完善我国油库设计标准,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准入门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环境监管,严防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