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法律主观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享有分红权,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法律客观性:

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的筹建工作。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退还认股人缴纳的股本,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