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损益,存货损益责任
商店(配送中心)已核算的报废和残次品(包括在途损失的商品和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的商品)金额应计入存货损益。1.配送中心盈亏责任制配送中心允许盈亏率为万分之三,正常盈亏额的计算方法为:正常盈亏额=当月发货总额×万分之三。超出正常损益金额的部分从配送中心人员每月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配送中心负责人按其他员工平均薪酬的2倍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其他岗位参照门店相关规定执行。2.门店盈亏责任制门店允许盈亏(含报损)率规定为千分之四,其计算方法为:正常盈亏额=当期销售总额×盈亏率。存货总亏损额减去店铺的正常损益,就是店铺应该承担的亏损额。在店内工作的实际员工(半个月以下半个月,半个月以上全月)平均承担亏空,分两个月从绩效工资中扣除。门店主要负责人按普通员工平均薪酬金额系数从绩效工资中扣除,具体为(普通正式员工1):实习、代理经理1.5倍,正式经理2倍;实习和代理店铺助理(组长和总监)1.2倍,正式店铺助理(组长和总监)1.5倍;门店财务人员按《门店财务人员考核标准》执行。负责几个店的店长负责亏空最大的店的亏空。店长负责找出原因,出具报告。经财务部确认为因存货差错造成的虚假盈余,调整后不为盈余的,按上述情况4.1.3 . 1-4.1.3 . 3处理;确认盘盈的,按照盘盈金额扣减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并调整账目一致,待下次盘点结果准确后开始承担亏损责任。奖罚金额只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以抵消店铺的账面损益。员工的基本岗位工资要有保障。对于采购部和运营部确认后送到门店的商品量和滞销量,另做一笔账,50%计入门店库存。3.严重损益处理实际盈余金额超过责任人两个月绩效工资总额的,由财务部与责任人商定奖惩金额,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对于库存损失严重的店铺(或配送中心),应查明原因,必要时在盘点小组指定的时间重新盘点。重做准确后,应由经理签字确认,盈亏处理同上。亏损责任金额超过本部门员工两个月绩效工资总额(保底工资收入500 ~ 700元)的,未支付部分在年度激励工资结算时扣除。存货损失巨大且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管理不到位或不按公司程序执行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最高不超过5000元。为了规避盈亏责任制,在盘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相关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