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合同可以分为几类。
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审慎评估,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保理的优势,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
具体来说,
1.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即在收到应收账款后,如果合同规定的债务人不履行付款义务,保理公司可以要求企业回购应收账款。
2.无追索权保理合同:即保理公司收到应收账款后,承担应收账款的风险和催收责任,企业可以免除对应收账款的追索权义务。
3.国内保理合同:发生在国内范围内的保理交易包括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两种形式的合同。
4.国际保理合同:发生在跨国范围内的保理交易,此类保理合同需要考虑跨境交易的法律、货币、风险管理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