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有哪些权力?

1.监事会的监事有哪些权力?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九)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上市公司监事会还可以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公司在监事会会议上正常、有序、规范地运作,保证公司的正确决策和领导正确执行公务,防止权力滥用,危害公司、股东和第三人的利益,各国都规定在公司设立监事或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与董事会并列,独立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和整个公司管理层的监督权。为保证监事会和监事的独立性,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全面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包括调查和审查公司的经营状况,检查各项财务状况,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供报告,监督公司各级干部的行为,对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监督公司的计划、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中的监事拥有上述九项权利。顾名思义,监事具有对公司股东、财务、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能。对于违背公司利益的行为,他们要兼顾审查权、决议权、解散权,因为他们站在宏观的角度,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有利,所以必须拥有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