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中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1997]153号文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原国家体委)、沈阳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中心共同发起,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于1998年3月在天津注册,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1002918)。经中国证监会[1998]12号文件批准,日本公司于2月25日发行社会公众股4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8000万股。经中国证监会126号文件审核批准,公司以总股本180000股为基数,以每19965438+2月31股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65438股。配股后总股本增至19,5114000股。经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月365,438+0日总股本65,438+09,565,438+04,000股为基数,公司每65,438+00股派发65,438+0股。在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14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5)890号文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向金宝利亚洲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3820万股国家法人股及相关股权

上述权益变动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持有公司股份63,665,438+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宝亚洲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38+05.06%,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相应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公司原第二大股东沈阳房地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5634.72万股于2006年4月20日至2007年4月20日全部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2006年6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辽宁北方资产拍卖有限公司对被冻结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结束后,原第二大股东沈阳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利益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盛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上述权益变动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持有公司股份63,665,438+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宝亚洲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38+05.06%,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利益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盛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65,438+04,08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并列为公司第三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