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首次上市费”
股票上市和交易费用
股票的买卖一般都是委托给券商,所有的交易活动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比如挂牌费、场内交易费、佣金等。以上交所上市费用为例。这些费用包括:
1.上市费
上市费是上市公司在上市后按照一定的时间和标准向证券交易所缴纳的费用。上市费用包括:
(1)初始上市费。首次上市费由发行人最迟于其股票上市前三日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初始费用为发行总面额的0.3‰,缴费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暂停上市的股票经批准重新上市时,其发行人应按首次上市费标准的20%重新缴纳首次上市费。
(2)每月挂牌费用。每月上市费由发行人自上市日的次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的每月5日前支付,也可按季或按年支付。上市月费一般为发行总面额的0.01‰,起点100元,上限500元。股票终止上市的,发行人每月缴纳的上市费不予退还。对逾期的月挂牌费,按逾期天数每天加收应付金额3‰的滞纳金,1元起。
2.现场交易费
场内交易费是指获准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活动的证券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收费标准向证券交易所缴纳的费用。现场交易费用包括:
(1)年费。年费是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缴纳的年费。自证券公司加入证券交易所当年起,从事经纪和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需向证券交易所缴纳年费5万元,证券经纪人或自营商需向证券交易所缴纳年费1万元。
(2)手续费。手续费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完成交易后,证券公司按照实际成交金额(按市价计算)的一定比例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手续费。交易各方均需支付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0.03‰。
3.佣金
佣金是指交易完成后,客户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受托证券公司支付的费用。佣金也是证券公司代其完成交易后的营业收入,或手续费收入。委托炒股收费标准为5‰,最低起点5元。委托人完成交易后,在向受托证券公司办理交割时,按实际成交金额的0.5 ‰向证券公司支付委托佣金。证券公司不得随意或者变相提高或者降低佣金率,也不得在委托交易失败时向客户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