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中的债权纠纷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时,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处理债权债务。清算组处理后,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或者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