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控制有限责任公司?

私人控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公司设立登记时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

(六)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任命、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延伸信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1,内部转账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2.外部转移

(1)有约定。根据协议,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才合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1/2以上)同意。

注:股东向股东内部人转让股份无需在股东大会上作出决议。

表示同意的方式:

(1)明确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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