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供应链的运作模式

从中钢集团供应链服务风险的演变路径来看,客户风险高、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为危机奠定了基础,而中钢集团内部管理失衡导致风险事件进一步失控:

1,客户风险:

1)山西中宇生产效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生产成本无竞争力,经营风险高。公开资料显示,山西中宇年产粗钢300万吨。但由于生产程序审批、生产设备质量及配套能力、日常资金周转、设备维护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产能始终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公开资料显示,山西中裕悦粗钢产能约20吨,但实际产量仅为10吨/月。产品综合成本竞争力弱,经营风险高。

2)钢材市场具有周期性,山西中宇的法律缺陷增加了其经营风险。自2008年8月以来,中国钢价暴跌,12个月内钢价跌幅超过50%,明显加剧了钢铁生产企业的竞争压力,经营压力大大增加,对山西中宇的盈利能力和流动产能产生了影响。同时,由于生产程序存在缺陷,大量销往重庆等地的线材产品被查封封存,进一步加剧了山西中宇的资金周转困境。为维持山西中宇的正常生产经营,中钢集团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资金占用规模持续攀升,资金风险积累加速。

2.就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而言:

1)客户过于集中,融资规模过大。2007年对山西中宇的预付款为34.26亿元,约占同期总预付款的13%。按照钢铁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简单计算,山西中宇现有产能每月的流动资金需求仅为70 ~ 654.38+0亿元。在钢价大幅上涨的巨大诱惑下,中钢集团采取了非常激进的投资策略,对山西中宇的一次性资金支出规模达到20亿元,是山西中宇流动资金的两倍,远远超过日常经营的需要。也导致其在与山西中宇后续合作过程中失去了有利的谈判地位和议价能力,陷入被动局面。

2)缺乏对山西中宇日常生产的监管。由于缺乏钢铁生产经验和配套的仓储物流监管及信息监控手段,中钢集团对山西中宇日常生产经营的监管能力有限,未能及时发现其异常经营,最终导致后续风险失控。

3.内部管理风险:

内部管理的失衡导致供应链服务模式的管理风险进一步失控。自2008年山西中宇大额资金占用事件爆发以来,中钢集团管理层并未及时进行债务重组和减值计提。为了不影响中钢上市进度,中钢管理层以国丰贸易的名义对山西中宇的股份进行重组管理。除了代国丰贸易支付654.38+0.8亿元购股款外,每月还需支付400万元托管费。此外,在托管期间,中钢集团动员下属贸易公司和收费公司继续向山西中宇提供物资支持,导致资金占用规模进一步增加。受此影响,托管期间山西中宇出资规模增加20亿元,净产出金额高达38亿元,导致最终走势风险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