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OLI理论

OLI妥协理论

OLI妥协理论的基本命题是,企业在海外为跨国公司设立子公司有三大优势:所有权、区位和内部化。

首先,所有的优势都是指企业自身的优势,比如技术、品牌、经营手法、经营策略等。相对于本土企业,自己的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在不熟悉的地方做生意,劣势明显。能够弥补这种劣势的优势是开拓海外市场的首要条件。

其次,区位优势。区位优势是指设立子公司的国家和地区,可以充分发挥跨国公司的优势。比如企业有很强的实践经验。那么进入的国家就需要能很好利用企业实战经验的人才。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企业有一个品牌,那么在海外就需要有一个对该品牌感兴趣的代理机构或消费群体。

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在进入国外市场时,在内部消化自己的优势。也就是说,企业不采取产品出口或外包的形式,而是建立自己的子公司。通常情况下,企业在海外销售商品,如果在当地设厂,需要花很多钱。所以出口或者外包一直是企业节约成本的选择。但设立子公司的好处,比如管理、防止技术外流等,可能会大于花费初期成本的坏处。

这里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所有这些优势,区位,内化,三大优势。实际上是管理理论的结合。

首先,一切和区位优势有关。事实上,这与RBV在第四次介绍时有关系。它拥有所有的优势,因为企业本身拥有优秀的商业资源,它也是RBV的一个整合。另外,这种业务资源要想在海外发挥优势,必须和当地企业不一样。换句话说,只有经营资源是有价值的、稀缺的、难以模仿的,企业才会有竞争力。

此外,内部化优势的基础是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是合约等市场交易所有成本的总称。人不能完全满足未来的风险,要用合同来约定未来发生什么,甲方怎么做,乙方怎么做。但是,对于这种未来的不可预测性,对于企业来说,与其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找合作伙伴解决,不如一开始就用子公司的形式。把问题放到企业中去解决。这是内部化理论的根本优势。

邓宁用这个逻辑解释了企业向海外扩张的原因。超越国界的交易比国内的风险更大,未来未知。如果是这样的话,比出口外包或者对外直接投资更有效率,也就是在当地设立子公司自己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