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融资租赁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期限的开始日期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2.初始直接成本的处理应包括在租赁资产的价值中: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成本的分配应以实际利率法为基础。
未确认融资费用各期摊销额=(长期应付款各期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款: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款: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
有担保残值的,计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担保残值。
如无担保残值,计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在折旧期内,如果能够合理确定承租人将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可以认为承租人具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折旧期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为准;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能否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以租赁期和租赁资产寿命中较短者作为折旧年限。
5.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归还租赁资产
①承租人的担保存在残值:
借方:累计折旧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②承租人的担保没有剩余价值:
借方: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2)优先续租租赁资产
①承租人行使优先选择权续租的,视同租赁一直存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租赁期满,承租人未支付续租违约金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银行存款
(3)保留和购买租赁资产
①支付购买价格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款:银行存款
②固定资产所有权的转移:
借: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期限的开始日期
(1)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
(3)会计处理
借方: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无担保残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贷款:融资租赁资产(账面原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成本)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未实现融资收入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1)分配方式——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各期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额=(各期长期应收款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期初余额)×租赁利率。
(2)会计处理
①根据收到的租金: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应收款
②根据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款:租金收入
3.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出租人只需对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金额等于本金)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无需对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融资租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同。
4.无担保余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1)期末
①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无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②减值金额与由此导致的净租金投资减少之间的差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款:资产减值损失
(2)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额值得收回。
①根据未担保残值收回的金额。
借:无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款:资产减值损失
②原始减值金额与由此导致的净租金投资增加额之间的差额。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的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借方:应收账款
贷款:租金收入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收回租赁资产
①有担保残值(长期应收款有余额),但没有无担保残值(无担保残值无余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款:长期应收款
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
(2)有保证残值和无保证残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款:长期应收款
无担保残值
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款:营业外收入
③没有担保残值,但有无担保残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项:未担保残值
④没有保证残值,也没有无担保残值——没有会计处理,只是登记备查。
(2)优先续租租赁资产
①承租人行使优先选择权续租的,视为租赁一直存在,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未续租的,承租人返还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上述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相同(1)。
(3)保留和购买租赁资产
(1)收到购买价格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应收款
②如果有未担保的残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款:无担保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