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对策
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与国外融资租赁行业的主要差距是观念落后,还停留在单纯的融资租赁层面。因此,为了生存和发展,金融租赁公司必须创新观念,调整融资租赁的发展方向。1999 8月10在河北秦皇岛召开的融资租赁研讨会提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要转变经营理念,从单纯的融资租赁,实现未来从买方租赁向卖方租赁、从融资向促进、从放任经营向可控经营转变的发展方向。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需要落实。经过50年的发展,融资租赁已经从单一的融资功能扩展到集融资、推广、招商、资产管理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因此,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只有适应日益多样化的市场融资需求,不断创新租赁产品,充分发挥并不断拓展融资租赁的独特功能,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2.加快资产重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
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到新老交替、优胜劣汰、资产重组和整顿发展的转折点。根据2001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A审批暂行办法》,新设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6543.8+0亿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美元。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还应有不少于5000万美元的外汇资本金。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10%。这样就可以通过注册资本的强制性规定,淘汰一批无证或者小规模的租赁公司。然后通过整顿、兼并、资产重组等手段,提高现有金融租赁公司的综合实力,将租赁公司做大做强。我们要创造条件,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全国性和区域性金融租赁公司,逐步增强与国外租赁公司的竞争能力。
融资能力将直接影响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规模和速度。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发行金融价值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借入外汇等方式筹集长期资金。金融租赁公司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建立健康的融资渠道,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
3.拓宽经营范围,实现出租商品的多件化、专业化。
从业务类型来看,一方面,就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整体发展而言,应大胆尝试,积极发展国际上普遍存在的售后回租、杠杆租赁、销售租赁等新的业务形式,快速发展间接对外租赁业务,这是国际租赁市场发展最快、对租赁发展起主要作用的业务。在资金普遍短缺的情况下,要善于发展杠杆租赁等非自营租赁形式,提高金融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缓解资金压力。同时还可以广泛从事其他金融业务,如发行金融债、向承租人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同业拆借、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以及金融机构担保等,实现租赁方式的多样化。另一方面,虽然《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扩大了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但并不鼓励所有公司全面出击。相反,鉴于我国融资租赁公司规模较小,各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展专业化经营,确定主营业务,如专营某类机器设备,成为专业化的租赁公司。
从区域业务来看,首先应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因为我国工业设备普遍落后,技术水平较低,这为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要加强国外先进设备的引进,另一方面要立足国内设备制造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创新融资租赁产品。其次,应积极探索出口设备租赁业务,特别是结合国内企业的海外投资战略,采用融资租赁促进海外投资。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部分设备技术水平相对先进,应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子公司、合资公司、分公司等方式,在当地市场开拓直接或间接租赁业务。
4.加强管理,规范管理,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
应成立全国统一的融资租赁管理部门,成立全国融资租赁协会,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根据我国金融集中管理的原则,金融租赁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制定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制定租赁行业统一的行业政策、竞争规则和业务操作规范,根据不同类型的租赁公司制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建立健全金融租赁公司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比如建立项目内部评估和租赁信用保险制度,加强租前调查和租后管理,综合评估承租人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信用和经济效益,加强防风。应根据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尽快建立坏账准备制度,努力建立租赁信用担保体系。
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拖欠租金,通过资产重组、债转股等方式消除不良资产,吸引优秀资产,努力杜绝拖欠租金现象。此外,提升服务水平也应该是融资租赁公司的目标。
5.以多种形式加强与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和进出口公司的横向合作。
目前在国外从事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按照形式可以分为三类:(1)金融机构,比如附属于银行、保险公司的租赁公司,本身可以有比较雄厚的资金;(2)厂商类是指厂商在企业内设立租赁部门或成立附属于其的租赁公司,并拥有租赁财产;(3)综合特许经营是指独立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或服务租赁业务的公司,自筹资金,向厂商购买设备进行租赁。无论是什么形式的租赁公司,都不可避免地与金融机构和厂商有资金或商品的交换,只是两者的关系不同。因此,在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结合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与金融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结合,实现资金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的结合,不仅可以拓展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还可以帮助生产企业推广产品,为客户提供技术培训、设备维护等更多的产品配套服务。这样,通过金融租赁公司这个中介,既可以为承租方融资融物,又可以促进生产企业的设备产品和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的营销。从事国际融资租赁时,往往由进出口公司协助。因此,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吸引金融机构、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参与业务,既能解决资金、产品和技术问题,又能创新租赁产品,分散经营风险。
6.加强融资租赁理论研究和宣传,培养一批融资租赁专业人才。
融资租赁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行业,对其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应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其内部运行规律,借鉴世界金融租赁业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和发展我国的金融租赁理论和实践。同时,要加大对融资租赁的宣传力度。与美国租赁行业约80%的企业采用租赁,租赁年营业额超过6543.8亿美元的表现相比,中国融资租赁市场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宣传中,承租方应充分认识到融资租赁是利用外部资源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不仅在功能上具有独特性,而且比贷款、发债更简单灵活,比其他中长期信贷更优惠,从而改变传统的设备购置方式。
融资租赁由于投资大、周期长、参与方多,法律关系复杂,风险大。这就要求公司要有一批精通融资租赁理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比如从技术风险的角度来看,虽然承租人有选择租赁物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租赁公司可以对租赁物的选择无动于衷。租赁物选择是否得当,能否给承租人带来切实的经济利益,直接关系到租赁公司的租金回收。这就要求租赁公司必须有能够准确评估租赁物性能、市场前景和价格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融资租赁是一项综合性服务,必须有一批懂管理、懂贸易、懂法律的专业人才。因此,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7.完善租货法律法规,加强政府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租赁立法应进一步完善。在借鉴国际经验、总结中国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租赁法,形成完整、系统的租赁法律体系。同时,借鉴国外融资租赁业的做法,在金融、外汇、税收、折旧、信贷、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其发展,增强其对抗跨国租赁公司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