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和加多宝是什么关系?

王老吉品牌属于广药集团,加多宝品牌是加多宝集团(母公司为鸿道股份)后来推出的凉茶品牌。1995,GPHL将“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赁给加多宝集团;从65438到0997,GPHL与加多宝的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2000年签订主商标合同,约定鸿道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5438+065438+2002年10月,在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200万港元后,双方签订了第一份补充协议(期限延长至2013);

2003年5月2日,加多宝母公司鸿道股份与GPHL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

2003年6月,签订第二份补充协议(期限延长至2020年),李益民接受陈鸿道1万港元,随后李益民被免职;

2004年,借助红罐的“东风”,GPHL推出绿色盒装王老吉,并打出“王老吉也有盒子”的广告,销售额一下子增长到7亿多元。

2008年,GPHL开始与渠道交涉:同年8月,GPHL向弘道发出律师函,称李益民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10月,11,GPHL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其品牌价值为108亿元,为中国第一品牌。随后,加多宝发表声明澄清与广药没有隶属关系,使得矛盾公开化;

2011年4月,GPHL提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加多宝广东分公司提高全体业务员工资。至此,两者的商标战正式拉开序幕;

201165438+2月29日,“王老吉商标”一案进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6月5438+00日,商标纠纷仲裁结果仍在公布,广药集团发布“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注:广药全资子公司)一期紧急招聘”消息。这次招聘的人数相当于国内一家中型企业的销售团队——3000人。

5月12,11日,GPHL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GPHL胜诉。5月15日,GPHL获得王老吉商标;

2012 5月17日,鸿道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2012年6月3日,GPHL正式推出红罐王老吉。在5月和6月期间,有一个过渡期。王老吉的红罐,一面印着“王老吉”,一面印着“加多宝”,字号一样。加多宝逐渐加大广告投入。

2012年7月9日,《商标许可协议》于2012年7月9日经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13年6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加多宝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出示了一份“未公开的商标许可协议”(这是第二轮仲裁的源头)。资料显示,该协议签订于2003年5月,协议约定广药授权加多宝在2003年10月20日至65438+10月65438+2003期间使用“王老吉”商标。

2065 438+02 07 16鸿道集团长期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促成了这个品牌。“如果鸿道集团愿意合作,我们真诚欢迎。”

2012 8月14日,广药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健康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6月5438+05日,加多宝收到广药与加多宝红罐装潢权纠纷的应诉通知书。

短短几个月,双方多次交锋。一是商标诉讼,广药集团宣布撤回王老吉商标,加多宝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就是索赔战。GPHL表示,将对加多宝非法获利75亿元进行索赔,加多宝将追回之前对王老吉商标的投资补偿;随后是包装纠纷,GPHL推出红罐凉茶产品,加多宝认为侵权,决定起诉。按照目前的趋势,王老吉之争已经陷入持久战。

至于战争的结果,众说纷纭。有人认为,第二次仲裁是加多宝为了减轻媒体广告压力,拖延时间卖出更多侵权产品而做的。也有说王老吉赢了官司,输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