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是什么?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披露企业信息的相关企业,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国家工商总局《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已经做了详细规定。规定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开义务的。
2.未按照《企业信息披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3、通过注册住所(经营场所)联系不上。
扩展数据:
关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规定
1.相关企业因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作出迁出决定,恢复正常备案状态。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企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公示义务后申请恢复正常备案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作出迁出决定,恢复正常备案状态。
2.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企业,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可以通过登记住所重新取得联系并申请恢复正常备案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7日内作出迁出决定,恢复正常备案状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业务异常名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