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互保险公司?
(一)相互保险公司的特点1。相互保险公司是保险业从初级阶段走向成熟和繁荣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西方国家的保险业大多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新起步的。到了20世纪60年代,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据20世纪60年代末的统计,在全球国际寿险市场的101个组织中,美国有153家相互保险公司,英国有27家,西德有38家,法国有6家,加拿大有13家,日本有16家。可见,相互保险公司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其中,日本相互保险公司占全国寿险公司的76%。据1962美国寿险业统计,所有相互保险公司的业务量之和为2334亿美元,占美国全部寿险业务量的60%。从西方国家保险业的发展可以看出,相互保险公司是“黑马”之一。2.相互保险公司生命力强,竞争力强。与其他形式的保险公司相比,它们易于扩张和发展。以日本最大的保险公司日本生命保险公司为例:该公司成立于1889年,是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二战时濒临破产。战后转型为相互保险公司后,注入巨大活力,迅速发展并成为日本第一,至今在全世界寿险行业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再比如美国纽约人寿保险公司,成立于1845,总资产1998达到122亿美元,在美国个人保单销售额排名第一。公司之所以能在150多年的风雨中长盛不衰,重要原因就是采用了互保机制。再比如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很多有相当实力的保险公司,都是相互保险公司。3.相互保险公司在保护本国保险业方面发挥了作用。相互保险公司的基金与股份公司的股本完全不同,可以说是股本的排除。因为在它内部,只招收买保险的人做会员,不允许只以投资为目的的股东加入。这就使得来自国外的保险资本,只能由相互保险公司留守。因此,各国有实力的相互保险公司是本国保险业的主力军,客观上成为本国保险业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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