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有限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是安徽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更名为安徽省新华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中共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原安徽省新华书店、安徽省外文书店的基础上成立的。由安徽省委宣传部牵头,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管理。2007年6月5438+065438+10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成立,并授权经营原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附属资产。2007年2月65438+末,控股公司成功引进四川新华文轩连锁有限公司、郭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战略投资者 安徽浙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溢价转让集团公司12.99%的国有股权,与安徽新华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产权多元化,成立。 2008年2月24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图书、教材、音像、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和信息服务;图书租赁制造;教学磁带的复制和发行;仓储、物流和配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除外)、房屋租赁;在政府授权范围内管理国有资产。近年来,公司在安徽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面对国家产业政策不断调整、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一方面促进了公司思想观念的转变, 不断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另一方面加强了集团化建设,不断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能抵御市场风浪的主体。 该公司的经营业绩实现了持续增长。从2002年开始,连续五年超额完成各项经营目标,五年销售收入增长近20亿元。2008年销售额5317万元,利润2.27亿元,总资产达33.6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85%、713%和12.18%。公司连续三年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排名从2005年的第247位跃升至2007年的第208位。2006年,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荣获“五一”劳动奖状和“十五期间安徽省百万职工发展创新工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公司被中国出版家协会、中国图书发行行业协会授予“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出版单位称号。2007年,公司董事长倪志敏荣获“中国图书发行年度风云人物”和安徽省“六大集团”(文化产业管理类)称号。2008年,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在出版发行类排名第六。2008年,公司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表彰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