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企业之间不允许互相借贷。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供销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基金会不得从事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合同中批准等义务条款的履行和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报批手续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应当经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