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有什么后果?

将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会产生以下后果:

1,市场黑名单。逾期未提交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三年未提交年报的,将直接被列入严重违法市场主体“黑名单”,届时限制企业贷款。异常经营主体将被限制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

2.信用受损。如果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异常名单”和“黑名单”的企业将伴随“终身”。当他们想做自己的品牌或产品时,他们的信用会受到质疑,当他们与他人合作时,他们往往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在认定驰名商标时也会受到阻碍;

3.负责人受到限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体户的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系统,限制其任职资格相关事项。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

2.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相关企业信息的;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户口所在地或经营场所联系不上。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几种解决方案:

1.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在补齐未报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向工商部门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

2.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应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公示信息,然后向工商部门申请迁出经营异常名录;

4.失去联系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或者提出可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可以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中除名。

总结一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招投标、开网店、评选先进甚至销售商品房等方面都受到限制,形成了“一处断,处处限”的局面。

法律依据:

《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将其从经营异常名录中去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除的,应当作出移除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撤销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撤销日期、撤销原因和作出决定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