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业务转移政策2022

注意,武汉商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发布了。本文将介绍武汉商转公积金政策及办理指南,包括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额度计算公式、贷款流程及材料等。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2023年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1.什么是从商业到公共的转换?

商业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对公商业贷款”)是指-

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其未偿还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转贷款人应为商业贷款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二、武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人:

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或存量住房(二手房)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必须以本人名义(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商业贷款。

应用要求:

1.转贷款人及其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转贷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授权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符合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转贷款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不存在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存在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同意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余额;

6.原商业贷款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5,438+02个月及以上,并提供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及贷款余额证明;

7.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产权证,产权清晰;

8.转贷款人及配偶同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人将贷款担保转让给社会公众;

9.转贷款人及配偶同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对存量房屋出具房屋评估报告;

10,同意以原商业贷款住房作为抵押担保;

11.存量房交易商转公贷的住房房龄(以竣工年份为准,下同)不得超过30年(含30年)。

重要提醒:

根据《武汉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和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鉴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与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之比)已超过85%,以下五种情况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本市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能申请。

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过去6个月内对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办理。

3.商业贷款还款期间有逾期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能办理。

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仅限首套房,二套房不能办理。

5、对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原商业贷款借款人和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一致。

三。武汉商贷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

最大限制:

转公积金商业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商业贷款,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对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贷款额度和比例的规定。10 2022年6月8日起,武汉市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含业务转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注: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仅限首套房,不能办理二套房。

贷款利率:

商业对公众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合同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时,当年不调整利率,具体调整时间为次年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利率。

“”点击查看武汉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

四、武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根据贷款偿还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借款人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之和/单位和个人比例+配偶每月公积金缴存额之和/单位和个人比例)×3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根据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具体存款时间系数见下表:

注意:

(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开立时间应为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180天,缴存账户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缴存),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2)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内,应当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还清或停缴。

(3)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的最后一个汇款月至少为贷款申请月的上一个月。

(4)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照实际缴存月数(不含一次性缴存)计算缴存时间,确定相应的缴存时间系数和贷款额度。

(5)异地调入武汉的职工,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6个月及以上正常缴存的缴存证明,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入本地公积金账户。通过全国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进行异地转移缴存的职工,不需要出具6个月及以上正常缴存的缴存证明。住房公积金已在异地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置为缴存余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照武汉市新缴存职工审核条件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批。

(6)已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即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多次调整的,按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近6个月的汇款记录中的最低工资基数计算可贷金额(以委托贷款银行录入公积金信息系统的时间为准)。

(7)配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参与计算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贷额度,以贷款银行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时通过的可贷额度为准。前期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手机APP或柜台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试用结果,仅供参考。

以上两个公式取最小值,贷款金额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综合确定,以核定的贷款额度为准。

五、武汉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期限

1.新建商品房企业对公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存量房交易商向社会公众贷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减半计算的期限。

3.同时,距转贷款人法定退休时间不得超过5年,贷款期限以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

4.商业转公共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期限。

注:以上贷款期限中最短期限为贷款期限。

六、武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者需签署单身声明);

3.原商业贷款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业贷款的贷款抵押合同原件及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人原商业贷款近65,438+02个月的还款记录,以及截至贷款人转公贷款申请日的原商业贷款余额和剩余贷款期限的证明;

6.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

7.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武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处理流程

贷款咨询→提交申请→贷款受理→办理担保→签订合同→缴存资金→银行审核→公积金中心终审→贷款发放→办理房贷。

办理时限:商转公贷款最终阶段不超过5个工作日。

收费:不收费。

" "点击查看详细流程步骤。

八、武汉市商业贷款转为银行公积金贷款。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汉口银行、招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湖北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及其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网点。

查询具体银行网点:点击进入(进入后选择“委托贷款银行受理网点”进行查询)。

武汉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027-12329

九、武汉市商业贷款担保公司向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主要是落实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手续,防范贷款风险。

目前为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机构有两家,分别是:

1,武汉中_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担保公司的地址和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