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包括
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货币资产之一,可以直接用于支付或结算。由于现金流动性强,国家对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有严格的规定。企业与其他单位和内部职工的经济往来,在规定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结算,规定范围以外的,通过开户银行转账结算。内部现金控制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原则
1.职位划分和职位分离
涉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不相容岗位将由不同人员分别担任。
2.严格做到收支分开,收入入账。
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收付业务分开处理,防止现金收付直接用于现金支出,不随意花钱。
3.执行严格的支出授权和批准程序。
严禁挪用、出借或者违反规定支出货币资金。
4.实施内部审计
通过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改进货币资金管理。
5.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防止或减少人为舞弊。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合法、合理和正确。
2.确保正确及时地收取和支付现金和银行存款。
合理安排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结算时间,及时办理支付结算;适当选择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各种银行结算方式的范围、条件和结算程序,合理安排支付结算;避免早付款或迟付款、迟收款、迟拒付、不当使用银行结算方式;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和完整。
4.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方法
不相容的工作分离控制
单位应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一个单位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基本要求是将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岗位和人员与记录货币资金收付的岗位和人员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人员、保管会计档案和登记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
具体要点如下:
1.货币资金的收付和保管只能由授权出纳办理。
2.现金总账不得由出纳登记,必须由其他会计人员登记。
3.负责应收账款的人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和支出账户。
4.保管支票簿的人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
5.银行存款账户对账负责人应与银行存款账户、现金账户、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对账负责人分开。
6.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员应当与银行存款账户和现金账户的出纳、支票保管员和记录员相分离。
7.保管支票的岗位和保管支票印章的岗位应当相互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