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双随机一公示”工作总结
“双随机一公示”工作总结
3月以来,市质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制度保障、调查研究、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等多种方式,提升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制度保障是做好工作的突破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之初,市质监局优先加强制度保障,制定了《庆阳市质监局随机抽查项目清单》和《庆阳市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清单的制定以前期公布的《权利义务清单》为基础,梳理了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标准实施情况监督等在内的13种抽查监督事项,明确了抽查的法律依据和方法,划定了开展随机抽查的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制定本细则主要是为了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
从抽查监督任务的分配、抽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到最后的结果汇总,都体现了简政放权、为民服务的宗旨,减少了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随意性,有效杜绝了执法扰民的发生。执法人员名录数据库的建立和公布,方便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加强和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履行职责的基本要素。由于分工不同,很多执法人员只精通自己部门的业务,对其他部门的业务不太熟练。这种状态无法满足“双随机”工作的需要。为改变现状,市质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在庆阳质监局的指导下,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等方式,掌握了质量技术监督抽查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迅速补齐短板,培养了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的执法队伍,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双随机”工作中,市质监局坚持把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放在首位,以群众关切为工作重点,合理规划抽查领域、范围和频次,改变以往的阶梯式执法模式,形成新的弹性工作状态,既提高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效率,又更好地发挥了政府为民服务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6上半年,市质监局在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家用汽车售后服务等领域开展了多次随机抽查,处理了多起消费者投诉。把随机抽查与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职能,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根本要求和落脚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质监局将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检讨,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市“三大生态”和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双随机一公示”工作总结2
2006年3月28日,5438+29日,“双随机”第四督查组对本钢焦化厂等8个随机抽查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本溪北影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炼钢厂、铁路运输公司、铸管厂、矿业公司、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验收不合格等问题。目前,本溪北影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5个厂矿通过清理违法建设项目的整改行动,向集团申报手续不全的项目,集团委托北京京城嘉誉编制环境现状评价。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体环评正在由辽宁英瑞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钢板材有限公司焦化厂、本钢浦项冷轧板有限公司环评已通过验收。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检查中发现本溪北影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浮选机电机损坏,企业正在紧急维修中。焦油渣调配车间危险废物标识不全,贮存焦油渣的运输罐不合理。本溪北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的土立窑属于已被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期贮存锌、铜、镍废催化剂(危险废物)。目前正在联系尉氏瑞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纠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并将进行不定期审查。
三。污染物排放
8家被检查单位中有3家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其中本钢焦化厂(东风厂废气)考核单项因子为烟尘,宫媛厂废水排放口拆除(不排放)已向市环保局申请并通过审批。另外两个焦化厂(8号口)和辽北煤化工废水(28号和29号)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废水达标排放。其他五个单位没有感官污染。
“双随机一公示”工作总结(三)
2015下半年起,湖北十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在药品零售行业实行“双随机”抽查和“公开抽查信息”的“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5第四季度和2016第一季度,十堰市局先后对全市110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抽查,* * *发现违法案件线索20余起,依法公示并收回15药店的gsp认证证书,向35家药品零售企业颁发了证书。
构建“两仓三单”
确保公平和正义
十堰市局在“双随机”抽查中,建立健全“两仓三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名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名单的管理,及时录入和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十堰市局将食品药品监管的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名称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等。同时,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督察人员名录库。
在此基础上,十堰市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管理“双随机”名单。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法。二是建立“双随机”督察权责清单。建立督察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督察员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的权责,进一步强化权力约束。三是建立企业诚信“双随机”抽查清单。将随机抽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全部记入年度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按照《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确定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十堰市局相关部门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力度的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和执法扰民。加大对投诉举报多、违法违规严重、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率。
在工作中,该局制作了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市场主体时,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在“双随机”抽查中全程留痕,确保责任追究。检查结束后,“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将抽查情况和调查结果录入被抽查市场主体公开信息,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十堰市局移交并责成当地食药监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局备案。跨地区或重大案件由市局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抓责任落实
确保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为确保“双随机”的落实,十堰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双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检查水平,有效落实了“双随机”抽查监管。
十堰市局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对抽取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不得干扰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整个抽查工作由该局纪检监察室监督,对抽查监督工作中的失职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通过列举执法人员在抽查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将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公正、有效、透明,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探索和创新。每轮抽查前,十堰市局都进行了检查点、检查程序、检查纪律的专题培训活动。同时,与媒体沟通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效,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
据悉,十堰市局将继续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双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率,使其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