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销售货物的电子合同。
你不用承担违约责任,A可以用不安抗辩权对抗。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
(3)商业信誉的损失;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还有问题,你可以问他们。如果你满意,请采纳它们!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
(3)商业信誉的损失;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还有问题,你可以问他们。如果你满意,请采纳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