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跨国公司高级经理L-1申请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境外拥有一家企业或者是这家企业的雇员。
二、申请人必须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并且是该分支机构的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
L-1适用于在美国有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企业工作的外国人。他们从跨国公司临时调到他们的美国公司担任:经理或总裁(L-1A签证)。
需要专业知识的高级管理人员,如高级工程师、市场总监或会计师(L-1B签证)。
L-1,跨国公司经理,美国公司运营满一年后可以直接申请移民,申请优先。提前获得美国劳工部的工作许可并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也不需要像投资移民一样投入50万或者100万美元。L-1获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不用像投资移民一样拿到两年的临时绿卡,快满两年的时候还要申请取消条件。
目前美国L-1签证没有年度配额限制。
美国移民局要求L-1申请人该员工在过去三年中在这家外国跨国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在美国居留两年以上的学生或其他人不能申请L-1。
移民局对L-1人员的工资待遇没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