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会员制,一种是公司制。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非营利性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公司组成。证券公司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对证券交易所的责任仅限于缴纳会员费。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较低,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也相应较轻。发生交易纠纷,证券交易所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行解决。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由银行和证券公司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相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受《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证券交易的目的是盈利,因此证券公司的负担较重,而且由于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佣金,为了增加证券交易所本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

从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证券交易所现为会员制机构,实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