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增资需要缴纳哪些税?
如果只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
契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但是,
母公司对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全资子公司增资有特殊税收优惠,不需要缴纳上述税费。
规定如下:
契税豁免: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者内部的企业之间,包括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一自然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无偿转让的,不征收契税。……)
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 1。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并与受赠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048+0995号:1。房地产投资和合资企业免税。
以不动产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不动产)作为股份投资或将不动产作为联营条件转让给被投资、联营企业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