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雄的主要成就

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刘銮雄无论是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还是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都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扎实的基本功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了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处理了300多起民事、刑事和经济案件。其中,刘晓庆涉嫌偷税、君安证券公司和张国庆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长江证券总裁陶树生涉嫌挪用公款、闽发证券操纵股市、科技虚假信息、宏志科技高管挪用资金、陈林涉嫌集资诈骗、涉嫌信用证诈骗、刘涉嫌挪用公款、 三九集团高管,涉嫌滥用职权骗取外汇,利维纳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与香港盛图公司借款纠纷案、田歌科技重组案、深圳发展银行与三峡证券证券回购证券纠纷案、深圳鸿昌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担保纠纷案、茂名利维纳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案、印尼三宝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AVIC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纠纷案、 湖北省经贸厅深圳办事处合同纠纷、香港宏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招商局地。 体现了一名执业律师的良好素质,深受党政机关、港澳商界、国内商界、司法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