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香港部分上市公司会设立双层BVI公司?

一些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的股权结构是设立一家开曼群岛公司作为最高控股公司,下设两层BVI公司,再进一步控制香港控股公司或在中国实际经营的公司。

为什么要成立两层楼的bvi公司,比如超达现代?

其实问题是这样的。BVI公司的作用是规避法律法规的限制,减少税收。我想提问者应该明白这一点。但是,为什么要做成BVI A-& gt;BVI B-& gt;实际业务公司的两层嵌套结构?

其实这种结构很常见,比如问题中提到的超现代,西藏5100,中国联通等等。有上市公司,也有民营公司。他们为什么选择双层甚至多层嵌套的BVI?答案是“海外重组”。

首先,为了顺利转移资产所有权

这种情况多见于异地上市的公司,即所谓的“红筹结构”。

对于在美国、香港等地上市的公司,如果公司注册为BVI离岸公司,公司的资产注入和退出操作可以不受上市地法律法规的约束。

中国联通的经营属于这种情况:中国联通的母公司是BVI联通集团,拥有a股中国联通600050的51%股份。2000年,联通0762在香港注册,并在香港上市。为了将联通a股的资产注入联通0762,帮助其在香港融资,提振股价,联通集团又注册了一家BVI联通新世纪,作为BVI联通的全资子公司。之后联通集团将CDMA网络北方省份资产注入BVI联通新世纪,联通0762随即收购BVI联通新世纪,完成资产转让。

第二,为了梳理海外资产

这种情况常见于已经向海外扩张,但未能合理规划股权结构的公司。

比如出版业的某大型国有进出口企业(未上市),90年代在日本、美国、欧洲、南美等地拓展了十几家分公司和办事处。除了一些全资的分支机构,很多机构都和当地的合作伙伴合资,甚至出现了交叉持股的情况。

近几年公司需要准备上市,面临梳理海外资产和收入的情况。但由于股权归属不同,在利润统计、税务、资产核算等方面存在诸多麻烦。于是公司采用多层BVI架构:首先成立BVI 1,作为国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随后,多家BVI a、BVI b等。都是注册的,每个BVI对应一个海外合资公司,母公司的所有权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转移给BVI A、B、C、D。最终由BVI 1公司控股,BVI A、B、C、D全部列为BVI 1的全资子公司。

这样以多层BVI的形式梳理出海外资产的结构,便于以后股权运作或者拆分上市。另一方面,所有境外利润可视为境内公司的投资收益,而非营业利润,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