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买入股票为什么要强制平仓卖出?
投资者保证金不足或者到期未能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应当按照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置客户的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偿。清算所得资金首先用于清偿客户所欠债务,剩余资金记入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平仓包括买入和卖出的平仓。
投资者融资后买入证券,证券价格下跌时,保证金不足,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因此,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施强制平仓,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一般来说,强行平仓是指证券价格跌至警戒线。如果不追加保证金,证券将被强制卖出融资账户中的证券,资金用于偿还融资,不足部分从个人证券账户中扣除。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的清算规定为:当投资者账户内维持担保的比例低于65,438+0.30%,且投资者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追加担保物时,证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资产进行强制清算,融资后卖出的证券返还基金,融资后买入的证券返还融资融券交易,直至满足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
投资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金额的,证券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担保物进行强制平仓,直至融资融券债务全部清偿。融资卖出证券,融券买入融券。如果客户的卖出金额不足以买入同等金额的融券,可以在卖出客户的担保品后买入证券,或者直接用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内的现金买入融券。
扣除融资欠款、融资利息、融券和融券费用后,剩余资产仍留在投资者的信用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