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初期如何分配股权
法律分析:创业初期,公司应坚持创始人与股权相结合的控制。分期兑现的原则。目前市场上最流行的股权分配方式是:股东出资占公司总资本的50%以上,或者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以上,享有绝对控制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据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对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足够表决权的股东。
(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
(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然而,国家控制的企业并不仅仅因为它们受国家控制而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