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答案:ABD

我国《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权力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清算办法;公司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