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被公司解雇如何赔偿
法律主观性: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开除、开除)时,劳动者是否应当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未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履行法定程序,劳动者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支付本人2个月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n;3.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当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共计n+1;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