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同业拆借的期限
一、如何确定同业拆借的期限
金融机构应当将同业拆借风险管理纳入自身风险管理的整体框架,根据同业拆借业务的特点建立健全同业拆借风险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同业拆借风险管理机构,制定同业拆借风险管理的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妥善保存其同业拆借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以及与交易记录有关的文件、账目、原始凭证、报表、电话录音等资料。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2.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
3、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授权分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县级农村信用社,拆借资金最长期限为1年;
4.金融机构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机构资金拆借的最长期限。
第二,同业拆借的期限
在满足以下要求的前提下,同业拆借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约定:
1.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授权的一级分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3.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为7天;
4.金融机构拆借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借资金最长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调整金融机构资金拆借的最长期限。第二十四条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