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母公司和子公司缴纳部分税款:母公司如何核算对子公司的支付?反之亦然。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实际上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支付(无论是否纳税)的一种资金借贷行为。即不涉及购买商品和服务等交易活动。

因此,预付款方(设置为Y公司)进行核算。

借:其他应收款-x公司。

贷款:银行存款

预付方(设置为X公司)

借:相应的费用或往来款项,如个税,进入: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根据新会计准则)

贷款:其他应付款-y公司

你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你付了一笔钱。如果是购物,一般对应的是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借方,贷方是银行存款。现在你为另一家公司买单,就形成了债务。该债权与购买商品和劳务无关,只能记入“其他应收款”。反之,公司也形成了负债,所以进入“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