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不作为造成的损失如何索赔

法律分析:1,谈谈判。

公司高管作为公司的管理层,应该谋求自己的政策,以公司利益为重。如果出现经营理念不一致等问题,尽量各退一步,协商处理分歧,尽快恢复公司正常运营。

2.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并追究高级管理人员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作为、经营理念严重分歧导致公司陷入僵局,经协商无法解决的,股东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当公司高级管理层是股东,尤其是大股东时,其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股东要求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为自己或者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相同的业务;(六)接受他人的委托,将与本公司的交易视为己有;(七)擅自泄露公司秘密;(八)其他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收入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