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有哪些分支?
1.公司法有哪些分支?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分公司;一个是办公室。分支机构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代表处不准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贸易和投资活动,否则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无效。其职责只是联系、了解和分析市场情况,参与商务谈判。分支机构和办事处的税务处理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2.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与公司相比,分公司是根据公司的内部管辖范围划分的。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员上是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但不具有法人资格。与母公司相比,子公司是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或隶属关系进行分类的。是指一家公司拥有另一家公司超过一定比例的股份或通过协议被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是能够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独立法人。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1,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由下属公司依法设立。没有独立名称,应该命名为下属公司。没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2、是否以自己的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作为公司财产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而母公司只是最大股东,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3、是否设立与设立公司一样的程序。分公司是本公司依法设立的。所谓“依法”,是指分公司的设立在当地只需通过简单的登记管理手续即可完成,即不需要办理一般公司设立的法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