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买哪个保险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全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被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为被保险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特点:
1,覆盖面广:
为高危行业提供的风险,不仅可以涵盖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下落不明,还可以对应额外的医疗费用、第三方责任和紧急救援及善后处理费用。
2.灵活的担保:
每人的死亡责任限额为80万、50万、40万、30万等。
一、主要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下列情况时,被保险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法律(以下简称“法律”)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由于工作事故,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
(二)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最后性工作,受到安全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因工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负伤或者下落不明的;
(五)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第二,附加第三方责任: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合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被保险人的工作场所从事被保险人的业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死亡的,依法由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三、附加救援和事故处理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主险条款第四条所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工作人员伤残或死亡,以及采取必要、合理的救援和事故处理措施而发生的下列费用,保险人还应负责赔偿:
(1)现场救援费用;
(二)参与事故处理人员的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和生活补助费。
四、附加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主险条款第四条所列情形造成伤残或身故的,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人负责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