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股票会有被公司赎回的概念?不是说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几个股东组成的吗?赎回是从一个股东转移到另一个股东吗?

公司发行股票只是为了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这是长期资金,一般没有期限。但如果是优先股,事先已经约定发行公司可以提前还款,赎回优先股。股东购买股份,享有法定的盈余分配权,公司通过分配股利支付融资利息。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是财产所有权关系,而不是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一家公司通过举债从银行借钱,它必须为长期和短期贷款支付利息。如果公司财务结构不好,偿债能力受到质疑,银行就会定价,提高利率。这个时候公司必须在资本市场上另辟蹊径,发行垃圾债、高收益票据、优先股都是可行的。

发行股票时,股东分红必须在收益分配时支付。

优先股通常由财务状况稍差的上市公司发行。否则无需承诺优先向股东分配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固定股息。

赎回和执行赎回权的前提必须是公司找到了更低成本的资金来源,不需要承担固定高利率的优先股债务。通常意味着公司经营好转,财务结构改善。这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