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两年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人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从合伙创业投资企业扣除法人合伙人的收益;当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从合伙创业投资企业扣除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收入;当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天使投资人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两年的,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可按投资额的70%扣除;当期抵扣不足的,可以在以后取得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人在试验区投资多家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已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70%尚未全部扣除的,天使投资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扣除。
一、所得税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在其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2.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等证明材料;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复印件和实际投入资金的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省级科技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和高新技术项目认定书复印件。
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杭州很多地方都有优惠,尤其是大学生创业。除了税收,还有资金、房租等诸多支持。
创业创新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在“双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国家陆续出台了77项针对创业创新主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纳税人不得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财税[2065 438+07]49号文件规定,以前年度已享受支持就业税收特别优惠政策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每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
财税[2017]49号文件规定,2021 12 31三年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可继续享受至三年期满。也就是说,纳税人为2016,16年2月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吸纳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企业的,可以在20216,65438年2月底前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为2021、65438+2年2月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或吸纳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企业,可在2022年2月底前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三、当实际应纳税额小于减免税限额时,以实际应纳税额为限。
纳税人当年实际应纳税额低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纳税额为限;实际应纳税额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准。企业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少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的,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从其差额中扣除企业所得税。当年未完成扣除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四、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
企业不仅可以适用财税[2065 438+07]49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适用其他支持就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但企业符合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非配套就业特殊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属于重复享受。
五、注意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企业范围。
符合税收优惠的服务型企业,是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设立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和“业务辅助服务”生活服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六、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享受优惠的文件。
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申报时,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申报时,凭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单位吸纳失业人员证明》和《就业创业证明从业人员实际工作时间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