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贷款业务实践贸易贷款

贸易公司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应用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产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类商业银行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基础和经营场所,经营合法,产品有市场和效益;

5.具有履行合同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归类为正常或非金融因素;

6.经营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有3年以上从业经历,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稳健,成立期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销售收入增长和毛利连续两年为正;

8、符合建立小企业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和银行相关规定;

10.在申请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扩展数据:

申请材料

公司的基本信息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贷款卡。

2.最近三年的年报,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最近六个月的公司账单。

3.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证明,近三个月的水电费。

4、近六个月的税单、签订的购销合同(如有)

5.企业名下资产证明

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2.产权持有人及配偶身份证

3.借款人和产权人的户口本。

4.借款人与房产所有人的结婚证

5.个人资产证明,如房产、汽车、股票、债券等。

6.过去半年或一年的个人银行流水。

根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二十三条

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个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第二十四条

贷款公司应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授信管理流程和内控制度,增强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贷款质量。

第二十五条

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体系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候均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条

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完善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确保依法合规。

第二十七条

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

贷款公司应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资人应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应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地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

贷款公司应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地城市银监局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资料,并对报表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