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大的限制小的做强矿业——辽宁省矿业整合模式
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与大矿整合的,大矿将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对于多个矿山环绕的零散资源或关闭矿山中具有开采价值的剩余资源,符合公开出让条件的,由周边矿山企业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竞标;对不具备公开出让条件的,由发证机关根据资源赋存条件、地质条件、安全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确定资源整合给身边的一家矿山企业;整合矿井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整合前采矿权未有偿取得的矿山,按规定进行处置,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所需开采规模;本市不能按期完成整合任务的,暂停办理探矿权、采矿权等相关证照审批。
3.3.7.1采矿权取得——鞍山市胡家庙子铁矿资源整合
专项整治前,胡家庙子铁矿区有合法采矿权的私营和集体矿山企业23家,设计年生产能力从1000吨到200000吨不等。大矿分别开采,资源利用效率低,损失浪费严重。为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铁矿资源,省规划领导小组责成矿管部门对全省重点矿山和重点矿区进行资源开发整合规划,并指导各市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重点矿区整治工作。根据胡家庙子铁矿区的具体情况,省规划办通过三种方式引导重点矿区实现有序开发。一是对7家采选联合企业,鞍钢经过反复协商比较,整体收购了该类企业的采矿权。一个矿山公司可以随时进入这个区域的矿山进行大规模开采,原矿主会立即退出采场。在满足鞍钢对铁矿石需求的前提下,按照采矿成本价和采矿证上注明的矿石剩余量偿还原业主,直至偿还采矿证上注明的矿石量。第二,对于9个只有矿山企业没有选矿厂的民营矿主,某矿山公司只购买采矿权,采矿证上注明的剩余矿石归原矿主所有。如果鞍钢需要,可以随时对这一带的矿山进行大规模开采,原矿主要立即退出,由一家矿山公司收购这一带的所有铁矿石。三是对经营权已转让的7个采矿权,根据采矿许可证性质,村委会将终止与某私营企业签订的经营权和土地租赁合同,同时鞍山矿业公司与村委会重新签订采矿权、经营权和土地租赁合同,鞍山矿业公司向村委会支付采矿权转让费500万元、承包管理费330万元、土地租赁费。在此基础上,某矿山公司还分别与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了经济补偿协议。通过综合整治,由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和辽宁恒业集团* * *,组建钱安矿业有限公司,对胡家庙子铁矿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开采。设计规模为铁矿石15万吨,铁精矿300万吨,铁精矿品位67.5%以上,尾矿品位10%以下。目前,原小矿山形成的隔离带和低品位铁矿已建成大型露天采场,实现了规范化开采和资源合理利用。
3.3.7.2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Xi鞍山铁矿资源整合
Xi鞍山位于鞍山的南大门,这里有654.38+0.7亿吨铁矿石和654.38+0亿吨硅石矿,由654.38+0.2家矿山企业开采。鉴于大开发对矿山生态环境造成的巨大破坏,省综治领导小组在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的推动下,协调指导鞍山市结合矿产资源整合,大力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根据鞍山市政府1999《转发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Xi鞍山自然景观保护意见的通知》,已编制《Xi鞍山自然景观保护和开采末期植被恢复总体规划》,限制矿产开发。一是计划将Xi鞍山三大主峰及其南北两侧相关区域划定为绝对保护区,禁止任何采矿活动,并将该区域原有的三个小铁矿清理出绝对保护区,保护Xi鞍山景观安全;二是将Xi鞍山北坡下部作为开采的相对保护区,对该区原有的5个硅石矿和7个小铁矿的开采范围和开采年限进行了调整和压缩。按照登记年限,提前关闭5个硅石矿和3个铁矿,协调其余4个铁矿的采矿权转让,由鞍钢管理开采。目前,Xi鞍山的7个铁矿已经全部关停,Xi鞍山将作为鞍钢的大型储备矿,用于未来的统一规划和大规模地下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