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高工资的标准
很多企业和公司都有关于工龄工资和工龄加薪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个规定你理解清楚吗?请详细解释一下。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我公司连续工作两年的员工月薪为人民币100元。
3.在我公司工作三年的员工月薪为人民币150元。
4.在我公司连续工作四年的员工月工资为人民币180元。
5.以此类推,在我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工龄月薪相应增加30元。累计十年上限。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一年内请假超过30天的,工龄按新员工待遇取消,工龄重新计算(总经理特别批准的除外)。
7.员工辞职复职的,原工龄取消,工龄按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
8.试用期内不计算工龄。
二、管理人员年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我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人员(包括采购、仓储、文员、销售、商务、设计)月薪为100元。
2.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月薪为人民币100元。
3.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总监级人员的月工龄工资为65438元+050元。
4.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的项目副经理和副厂长的月工资为200元。
5.在我公司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月薪为250元。
6.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及以上人员的月工龄工资为300元。
7.以此类推,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相关岗位增加;三年期满后,各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月薪增加50元,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法同“员工工龄工资计算方法”)
8.试用期内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假超过65,438+05天或年内累计请假超过30天的,按新员工待遇取消工龄并重新计算工龄(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除外)。
10.辞职复职后,取消原工龄,按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有晋升,从当月起,按晋升后相应岗位的工龄计算工资。降职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