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子科技投资人郑刚“炮轰”罗永浩:不正宗,不道德!罗永浩回应道。

投资人和创业者之间“相爱相杀”的故事轮番上演,而这次是紫辉创投创始合伙人郑刚和“网络名人”创业者罗永浩。

65438+10月7日凌晨,紫辉创投创始合伙人郑刚在朋友圈发帖批评罗永浩不地道、不正派、不道德,指出罗永浩不懂感恩,把锤子科技搞死了,表示要联合几十个投资人发起回购。

今日12: 30左右,罗永浩回应《国际金融报》记者,严重失实,高度情绪化,不得不一一回应。新公司向投资锤子科技的老股东提供投资前5%的股份和投资后3.72%的股份。这是对上次创业项目失败的补偿,本质上是因为不寻常的情绪和道德,而不是盛行的法理和逻辑。

下午3点左右,郑刚进一步表示,作为一个创业者,一个经历过的人,要看事实,看真相,而不是虚伪,黑白颠倒,把朋友和投资人忽悠在手心里,会睡不好觉。

备受关注的是郑刚与罗永浩的回购问题。法律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投资者在行使回购权时需要注意的风险和争议包括:行使回购权的约定是否存在法律效力;是否满足行使回购权的条件;回购价格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回购权;比如回购的对象是被投资公司,减资手续是否已经完成。

投资人炮轰罗永浩“不地道”

今天凌晨,郑刚在朋友圈写道,自己投资了100多个移动互联网项目,失败了80%。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发起回购请求,但会对罗永浩发起回购,直言罗永浩“内有一套,外有一套”,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罗永浩已经三年没有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必须告知投资者相关情况;

第二,罗永浩是个势利眼。在做锤子手机之前,郑刚说李锋和张颖不会投罗永浩,让他不要给美元基金下跪。这些人不是见兔不展鹰。只有郑刚等人民币基金在帮他;

第三,罗永浩创办的AR公司Fine Red Line Technology,投资了5000万美金,但是没有见面,没有沟通,没有对称信息。给投资人的约定是,目前估值654.38+0.9亿美元,3.5%将用于补偿之前投资654.38+0.5亿的投资人。

第四,罗永浩骗投资人说大部分都签了。

今天下午,郑刚表示,“作为一个创业者,一个有经验的人,我要看到的是事实和真相,而不是虚伪,黑白颠倒,把朋友和投资人忽悠在手心里,会让我睡不好觉。(我也是2018之后创业的,正在奋力前行。你怎么要求别人,你必须自己去做)。

罗永浩回应称“赔偿更道德”

65438 10月7日下午,罗永浩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根据《公司法》和锤子科技公司章程,锤子科技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具体来看,最近三年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分别为2019年2月23日、2020年8月1日、2021年4月25日。2065438+2008年末,锤子科技的核心业务已经实质瘫痪。锤子科技的主体这几年基本上只做跟偿还供应商债务相关的事情,所以股东会的议程通常很短,气氛处理的不好。今后将更多征求股东意见,努力改进。

第二,两位投资者李峰和张颖是多年的老朋友。他们没有直接投资锤子科技,但是投资了罗永浩后来创办或者联合创办的项目,在困难的时候也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张颖救助罗永浩和穷人,甚至私下借给罗永浩很多钱。罗永浩表示,郑钢、其机构和罗永浩曾互相帮助。

第三,在投资人和合伙人的同意下,罗永浩和几个合伙人创办了一家新公司,向曾经投资锤子科技的老股东提供投资前5%的股份和投资后3.72%的股份,相关条件和协议也是老股东自愿签署或不签署的。虽然没有为此事召开集体会议,但给锤子科技的所有老股东都发了一模一样的邮件,并逐一微信确认。罗永浩否认了“没有沟通”和“信息不对称”的指责,并表示很多老股东因为知道投资不是贷款,被投资的企业失败了,所以很高兴地签了字。这种对上一次创业项目失败的补偿,本质上是出于不同寻常的情绪和道德,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逻辑。

第四,罗永浩否认欺骗投资人,因为锤子科技的老股东之间都有联系方式,甚至有一个全体股东的微信群,问一下就能认识。

记者了解到,罗永浩是锤子科技的创始人,天使投资人武勇明花900万人民币投资天使轮,锤子科技A、陌陌科技、紫辉创投的投资人投资7000万人民币,随后锤子科技在2014年获得654.38+0.8亿元B轮融资,紫辉创投继续跟进。之后,锤子科技的融资步伐开始腾飞,C轮和D轮融资金额均过亿。2065438+2007年8月,锤子科技完成1亿元战略融资。然而,锤子科技债务危机爆发后,罗永浩在2020年底的脱口秀大会第三季中表示,2065438+2008年底开始的6亿债务已经还清4亿,剩余部分预计一年内还清。

2022年6月底5438+065438+10月,罗永浩AR创业公司精红线科技宣布完成约5000万美元天使轮融资,投后估值约2亿美元。投资方包括美团龙珠、蓝驰创投、联想创投、经纬创投、DJI创新、ATMCapital和创领资本。精红线科技成立于2022年6月,致力于打造继智能手机之后的下一代个人计算设备平台,由罗永浩担任CEO。

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备受关注的是郑刚与罗永浩的回购问题,投资者在行使回购权时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容易出现哪些纠纷?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文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一般来说,投资者会与被投资企业以及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投资协议(如增资扩股协议等)。投资协议中一般会有相关条款让投资人退出。

投资者在行使回购权时应注意的风险和争议包括:关于行使回购权的约定是否在法律上无效;是否满足行使回购权的条件;回购价格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回购权;比如回购的对象是被投资公司,减资手续是否已经完成。实践中,此类案件的起因包括:股权转让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关于双方讨论的“不沟通、信息不对称”,双方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如何减少纠纷?

律师熊文告诉本报记者,首先,投资协议的条款。如果一个投资者需要投资目标企业,他当然会进行尽职调查。投资方与目标企业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资方完全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的条款,比如如何行使投资方的知情权;投资者有权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专项审计;投资者对目标企业经营中重大问题的一票否决权;投资者委托董事或财务人员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

其次,投资者应在目标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行使投资者的相关权利。

最后,投资者要谨慎选择投资的目标企业,考察目标企业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投资协议中应有切实可行的退出机制,便于及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