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如何召开?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同意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