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我国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为居民个人提供消费型融资,如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以及个人和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用途的消费品。消费金融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可以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试点期间暂不办理房贷、车贷业务。全国首批三家消费金融公司的发起人分别是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这三家公司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率先试点。其中,在浦东新区试点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中国银行出资人民币1亿元,占股565,438+0%;安百里集团出资1亿元,占30%;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出资1亿元,占65,438+09%。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消费金融公司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披露;逾期贷款的催收应以合法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可以说,消费金融的特点是客户广泛、服务高效、充分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消费金融公司在给普通大众带来更多利润的同时,由于这项业务还处于试行阶段,客观上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消费金融公司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在经营规模上受到很大限制,在贷款额度上也相对保守。此外,在预期年化利率方面,与商业银行执行的基准预期年化利率相比,仍然偏高,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借款人的财务负担,需要借款人认真思考还本付息带来的经济压力。如果他们盲目借贷,对他们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