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方协议后对方不给解约信怎么办?
法律主观性: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形式。三方协议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学生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合同,得到用人单位的理解。用人单位可以出具解约书解除合同,也可以写好协议并加盖公章后解除用人单位留存的协议。
2.学生提出解约后,学校的就业中心会根据学生原签约企业出具的解约函或寄回三方协议,做出旧的三方协议,重新给出新的三方协议,让学生重新签约新的公司。
法律客观性: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