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中的子公司是否包含在合并中?
我们可以从我国第一部法律文件《企业破产法》中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子公司已经进入破产阶段,此时主要是偿还所有债务。但是,一旦子公司面临破产,就意味着子公司的资产无法再偿还所欠债务。所以当子公司进入清算阶段,作为公司的股东,已经没有机会重新获得股东权益了,因为资产不够了。这时候母公司合并,就不再包括这个子公司了。如果公司的子公司不属于破产清算,其清算属于公司内部自发组织,即由股东会决定。在内心生活中,公司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要进行财产清查。作为子公司的母公司,对子公司还是有一定的管理权的,涉及到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权。由于这种由股东组织的财产清算,如果清算后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这种具有飞散性分配的财产会影响母公司的利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会主导子公司最终的财产清算结果。此时,母公司再次合并时,仍然包括这个子公司。当子公司还没有达到破产和财产清算的时候,从法律上来说,子公司仍然可以属于母公司的合并范畴。公司清算组进行财产清查时,发现公司资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清算组此时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只要此时子公司进入破产,母公司合并时,就不再包括这家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