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退市的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1。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不符合本所相关财务及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不符合本所相关财务及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主动或被动原因同时从二级市场退市的行为。退市可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且在限期内无法消除的;(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作虚假记载,经查后果严重的;(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后果严重的;(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逾期未消除的;(五)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