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人和转让的区别
它有不同的含义。
转让:是指将自己的东西或合法的利益或权利转让给他人,包括财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
受让:一般来说,受让和转让是对立的,但又是不可分割的。转让是指某人将某物(可以是合同、股份,也可以是特定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另一个人,受让人是接受转让的人,所以受让人可以理解为接受转让。主要包括承租人优先转让租赁物的权利、共有人优先转让共有物的权利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转让其他股东股份的权利。
股权转让是指将股份转让给他人,股权转让是指接受股份转让。《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转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权或者股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投资权或者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46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