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3)稳定的家庭收入证明及其他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文件;
(五)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2.对于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银行会及时受理审核,并及时提交给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开户银行。
4.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夫妇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批后拨付委托资金,受委托银行根据借款合同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房屋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并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应将有价证券交由管理部或联合中心保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1)贷款申请人咨询
贷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贷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初审和相关评价。
1.贷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 .按照规定需要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贷款申请人应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信用评估授权书》。
3.贷款办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打印相关文件,告诉贷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贷款申请人所购房屋按规定需要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还会向贷款申请人出具抵押物评估通知书,由贷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3)贷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根据贷款申请人要求的材料和相关机构的评估结果对贷款进行审核。如需与贷款申请人电话沟通,工作人员将通过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贷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如果贷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是担保中心,担保获批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会告知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相关合同的时间、需要携带的材料、需要支付的担保服务费;如果贷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在按照不同的担保方式完成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告知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相关合同的时间和所需材料。
(4)贷款申请人签署相关合同。
1.根据电话通知的面谈时间,贷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担保费的贷款申请人,应先在指定柜台缴费,并领取发票。
2.贷款申请人及* * *与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手续。
(5)银行贷款
待银行放款后,贷款申请人去银行领取借款人的相关合同文件。
(6)每月还款
贷款申请人应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月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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